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

運毒犯的辯護


我:「請求鈞院對於被告減刑並判至二年以下且予以緩刑。
法官:「如果照大律師所述,台灣是否淪為毒品王國?」
我:「請法官斟酌並依法裁判。」
法官:「請大律師對毒品王國表示意見?」
我:「…」



檢座在往後的二小時法官不斷挖洞給我跳的過程中,始終不發一語,喝著他的上等烏龍茶。


難道我沒帶上等烏龍茶錯了嗎?


難道運毒的就該向螻蟻般毫無尊嚴嗎?


難道起訴運毒的就是鋼鐵人?就是正義的象徵?就是拯救台灣免於毒品王國的英雄嗎?


難道運毒的就是罪該萬死?毫無減刑或緩刑的空間嗎?